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执行司法三个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执行司法三个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感谢邀请,限制高消费令是对被执行人出行和消费等方面有较大影响的一种有力措施。一般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执行局会给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高消费令。作为被执行人不履行相关义务就会被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系统给上失信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措施。
法院执行现在力度很大,你的案件经过财产查询和相关执行措施后,确实没财产可供执行,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是必须得给被行人上限高的。不上限高是无法终本的。所以如果你的案件还在执行中可以去找执行法官去问下被执行人被采取措施的情况。及时沟通争取早日解决。
感谢邀请。
小法匠一直在法院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限高令是对被执行人的一种惩罚措施,经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以后一般通过报纸等媒介对外公布。被执行人在履行义务以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限高令,就像大家熟悉的王思聪被限高一样。被限高的,一般是因为被执行人主观意愿上不愿意履行义务,也可能是因为其他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履行义务。你问的问题不清楚,你说的应该是执行局发布了三个被执行人的限高令,而不是三个执行人的限高令吧。其中一个查不到,是当初发布的媒介查不到,还是什么查不到?一般限高法院发布以后,受影响的是被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实施限高相应内容的行为,也查不到相关限高痕迹的。也可能是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法院解除了限高令。具体还是执行法院问问。
死刑犯在最后24小时的生活中,心理压力是超级巨大的。曾经有一名女死刑犯,送到看守所时头发仍是乌黑的,但到了执刑那晚头发一夜全白了。
死刑也叫“生命刑”,是我国仍在使用的极刑,它被用来惩治那些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犯罪分子。我国向来对死刑的使用是十分谨慎的,因为它剥夺的将是一个人的生命健康权以及往后人生,容不得半点差错。
一、那你知道死刑犯是如何被行刑的吗?他们在“上路”之前都是怎么样的一种状态?下面先来揭秘死刑是如何执行的:
目前,死刑的行刑方式分为两种,分别是枪决和注射死刑,除了这两种或许还存在其他行刑方式,不过都需要经过严格审批。下面来说说枪决的执行过程:
1.枪决
当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刑后,就在监狱等着行刑日期到来。当日期一到,监狱的相关人员就会把死刑犯提前压送到指定看守所,犯人在看守所等待死刑执行通知,也可以交代一些遗言后事。时辰到了之后,死刑犯就会被戴着手铐脚铐押运到指定行刑场所(刑场)。
犯人到位后,会有人全程监督,并验明正身避免误杀。犯人跪下准备好被射击姿势后,行刑人员装弹上膛,然后对着嫌疑犯的头部(也有人说是心脏)扣动扳机,枪响人倒地,一瞬间一条鲜活的生命就变成了一路尸体。在射击后确认嫌犯真的死亡了,就会将嫌犯的遗体拉到殡仪馆火速火化,然后通知家属前来认领,到此整个流程才算结束。
2.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是90年代以来所使用的一种新的行刑手段,它的原理是通过注射药物让嫌犯达到安乐死的目的,相比于枪决它有更快速、便捷、干净省事不血腥等优势。注射死刑和枪决的步骤差不多,只不过是在行刑方式上有区别,同样都要验明正身、确认死亡、送去火化、通知亲属认领。
那什么时候会使用枪决什么时候使用注射死刑?其实没有特别的讲究。一些行刑的单位会根据分批来进行安排,不会对特定的对象使用某种行刑 *** 。但值得一提的是:注射死刑的成本比枪决要高很多,所以有关部门更青睐于哪一种,自然也可以分辨出来了。
二、生命只有一次,不会再次轮回,死刑犯们显然清晰地意识到了这一点,那么这些死刑犯在行刑前会是怎么样的状态?
1.生无可恋,被迫接受命运安排,无奈却又欲哭无泪
一部关于死刑犯的电视纪录片讲述过这么一个案例,有一位女子嫁给丈夫后家庭经常发生矛盾,她认为是女儿带来了这一切,于是她投毒把女儿害死,由于案件性质十分恶劣,最后她被判处死刑。
在行刑的前一天,她被单独叫到一个小房间里,最初她的神态情绪很稳定,因为执法人员并没有告诉这是她生命的最后一晚。当执法人员透露出相关的信息之后,明显的发现她眼神呆滞,瞬间暗淡了下来,她想痛哭却发现哭不出来,在看守所提供的被子上倒来倒去,难受、痛哭的表情尽收眼底。
是的,这位把自己孩子投毒致死的女性她在生命最后瞬间很无奈,感觉她有点留恋这个世界,但她必须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接受命运所有的安排。
2.极度懊悔,想吃后悔药
还有一种死刑犯是极度懊悔的状态,看着家里的亲人、孩子、朋友,以及这个未曾全部经历的美好世界,他们多想回到过去陪家人,忍住自己的冲动,平凡度过这一生。但是他们失去了这个资格,因为他们没有后悔药可以吃,在谈论这个世界的人和物都没有用。
复旦大学投毒案的犯罪嫌疑人——研究生林森浩在采访时说道:“当时自己的精神境界还没有达到(思想不够成熟)。”如果再成熟点就好了,或许就不会被判死刑。只是犯了罪就要担责,开弓没有回头箭,2015年林森浩在上海被执行注射死刑。
3.极度慌张,心理压力巨大,失眠到天亮
一部分犯人在行刑前夜彻底失眠,无法入睡,等到天亮就被押送到刑场了。这些死刑犯也深知,这可能是自己在人世间最后几个小时,有一些没有做好准备的死刑犯甚至会陷入极度慌乱、慌张之中。在最后的时刻,每一分一秒的流逝都意味着生命倒计时,所以有一些死刑犯会被吓到腿软。
4.心有不甘,鸣冤上报
有一部分人会在死刑前写好遗嘱,并且在行刑的前一刻申冤。就比如温海平案,被认为误杀女友的温海平,通过在行刑的时候大喊冤枉,导致枪决过程中途暂停,最后在经过这次发酵之后,他获得了在开会,最后从死刑执行最后变成坐牢16年,并重获自由。
5.吃好喝好,坦然面对,梳妆打扮
还有一部分死刑犯最后的生命状态很简单,那就是要求吃饱喝足、吃好喝好,妆容打扮得精致一点再上路。例如在武汉看守所里,一些女犯人会要求化妆,穿上红色的漂亮衣服,然后涂上指甲油等。这一部分的嫌疑犯比较看重仪式感,尽管生命只剩下最后几个小时不到,但是他们乐于去打扮自己,好让自己充满罪恶的人生能在最后的关头画一个。
6.无所畏惧,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态
有一部分死刑犯是不怕行刑的,因为他们已经看穿了,同时也接受了自己所犯的罪行,例如像一些穷凶恶极的du贩,还有一些伤害很多无辜的嫌疑犯,他们或许意识到自己所犯罪孽之重,所以在死刑面前他们会呈现出无所畏惧、顺其自然的状态,不过能达到这个境界的死刑犯极少。
以上便是死刑犯在行刑前夜的一些表现,一般都进入了懊悔、害怕、担忧、惋惜、茫然、后悔的状态。你设想一下明天醒来自己要被押送去刑场了,可能你就能稍微体会到那种感觉。
不过,那种死刑犯真实上刑场的感觉普通人不会完全体会到,因为里边混合了太多的情绪与状态,希望我们永远不要尝试去体会。
这也告诫我们一个道理: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法治社会下,遇到事情不要因为冲动而做出不可回头的事情,一定要冷静下来,有时候我们不是为自己而生存的,如果越界了等来的一定是最残酷、最严厉的极刑。
一颗子弹或几种药剂就能轻松结束一个罪恶的生命,但你以为整个过程会很简单吗?其实从判处死刑到被执行,会经历多个程序,就是为了确保法律的严谨性,防止出现错判、证据不充分、用刑不当等情况。
判处死刑后的相关程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中级人民法院及以上法院才有权利判处死刑,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如果某个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不上诉,则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在复核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维持原判。倘若发现用刑不当或证据不充分,可以提审或发回去重审。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如果被告人不上诉,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样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不充分,可以提审或发回去重审。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则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更高法核准。
核准也分为两种情况:不同意和同意。更高法也要对被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研判,如果认为存在漏洞可要求重审。在案件证据确凿,量刑适当的情况下,由更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收到命令后七日之内执行。
死刑犯如何被执行死刑
从案件的一审到死刑被更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执行,死刑犯不清楚自己的行刑日期,直到最后的24小时会被通知并收到死刑执行令。
在执行前,会有人宣读有关死刑犯的判处结果和死刑执行令,并且要求本人签字按手印,也体现了执行死刑的严谨性。
一个人在面对死亡时,会不自觉地想起自己的家人。为了充分保障死刑犯所享受的权利,体现人道主义关怀,监狱方面会安排死刑犯和家人最后的见面。
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再冷血的人在看到自己妻儿老小的时候,内心也会有所触动,双方痛哭流涕作最后的告别。
如果死刑犯不被家人原谅,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有关方面会询问本人要不要留下遗言。有需要的话,由死刑犯本人写下遗书,再交给相关单位审核,避免出现案件线索没被察觉的情况。
临行前的最后一顿饭,也是遵照死刑犯的意愿来准备,当然要在合理范围内。俗话说:吃饱好上路。这一传统自古有之,一直延续到现在。
执行死刑分为枪决和注射两种。
执行枪决的时候,验明正身后死刑犯会被带到郊外的刑场,车队浩浩荡荡开出,到了指定地点后要进行警戒。执行死刑所使用的枪械、子弹要进行登记,死刑犯在行刑前后要被拍照留作档案。
一般子弹穿过脑袋后就一命呜呼,但也有命硬的人,确认仍然有生命体征,会再补一枪,直到死刑犯没有了呼吸。具体用了几颗子弹都要有记录,至于网上流传的“死刑犯一枪没被打死,就会被释放”的说法纯粹是空穴来风。
如果是用药物注射来执行死刑,死刑犯会被带到指定地点,在有些地方死刑犯会被直接带到殡仪馆。和枪决相比,注射更显得人性化一些,通过前后注射三种药物的方式,让死刑犯停止呼吸和心跳,整个过程也会有人专门记录。
死刑犯被执行前的状态
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会不自觉地由内而外表现出恐惧,这种恐惧是出于人的本能。在听到要被执行死刑的命令,一直到最后都坦然接受、镇定自若的人很少,除非他自知罪孽深重,想早一点挣脱内心的枷锁。
大多数人会不由自主地感到恐惧,甚至有人两腿发软,让别人搀扶着上了警车。更有甚者,因为害怕在临刑前会尿裤子。
有将近30年监狱工作经验的张叔告诉我,几乎每一个死刑犯在得知自己即将被行刑的消息时,都会像他问同一个问题。可即便是阅历再丰富的人,在被问到这个问题时也无从回答,只能遗憾地告诉他们:不知道…
我没见过死刑犯,顶多就是在电视里看过记录片,可能是剪辑的效果吧,那些人看起来好像都很平静,就像潜心在监狱里改造悔过的一样,殊不知很快他们可能就会离开这个人世。
张叔说,他当狱警这么多年,见过的犯人他自己都数不清,他有信心也有能力去唤醒这些因错而误入歧途的人。可是,只有一个问题他解决不了,问别人也给不了他答案,以至于当有犯人向他问起这个问题时,他只能遗憾地向对方摇摇头说:不知道。
“人真的有下辈子吗?”这是每个即将被行刑的人都会反复询问的问题,他们会向身边每一个能说上话的人问这个问题,只盼着等到下辈子能再来到这个世界好好做人。只是这个问题谁知道答案呢?生命就只有一次,“来生再会”也只是他们对自己罪行的一种悔过而已。张叔说到。
我问张叔,电视里放的那些死刑犯行刑的过程跟现实中是不是一样的,他回答我基本上是这些流程,但是每个人在面对生命最后一刻时表现出来的状态是不一样的。
张叔告诉我,在接到S刑复核通知时,这些犯人就会被单独关押起来,也就是从这一刻开始他们意识到自己马上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大部分人会要求给自己洗个澡,因为他们认为把身体洗干净了,就会洗掉生前的罪恶,进入另一个世界时自己还是一个好人。而监狱工作人员也都会答应他们的这个请求。
然后会通知他们的家人来见最后一面,双方隔着玻璃墙通 *** ,此时犯人多是说一些自己不孝、让父母、子女好好生活之类的,而 *** 那头的家人多半是泣不成声,哭到昏厥的情况也有发生。
第二天在赴刑场前,厨师会为他们准备一顿丰盛的餐饭,“吃饱了好上路”。而且厨师也会特意准备一块生的肉,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原因是民间流传着人在去世后要过奈何桥,而奈何桥边有一条大凶狗,为了安全过桥不引起大凶狗的注意,就会向它扔一块肥肉好让它去好好享受这块大肉。
到了刑场,工作人员会卸掉他们脚上沉重的锁链,换上麻绳,同时会把两个裤脚也用绳子扎紧。“因为太害怕会尿裤子,也是为了给他们最后的尊严。”一切准备就绪,随着一声枪响,人也应声倒地。
从张叔的叙述中我大概知道了行刑的过程,虽然有些模糊,但听着还是让人不寒而栗。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他跟我说的在行刑前这些犯人的精神状态,原来,再万恶不赦的人在面对死亡时也做不到坦然自若。大概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种状态。
一、如释重负,平静坦然地接受,无牵无挂地离开。在接到S刑通知的那一刻,他们会长叹一口气,一直以来悬在心里的一颗石头算是落了地。这种人表现的很平静,因为他们早就知道自己罪行的结果,心里也在盼着这一天的到来。“早一点了断就早一点解脱,”对活着他们已经没有了任何眷恋。
二、后悔、痛哭不已,躺在床上彻夜难眠。这是大多数人的状态,悔不当初自己的冲动,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如果当时我没那么做,如今就不会…”这一晚上他们是睡不着的,后悔、害怕、恐惧、留恋、不舍等等情绪交织在一起,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有些人会跟工作人员要烟抽,一根接一根,为的就是企图通过吸烟来缓解自己内心的恐惧和紧张。可此时这些都无济于事,时间仍旧一分一秒地流逝,再多的后悔也弥补不了当初犯下的罪行。
三、情绪失控,在牢房里时而哭泣时而大笑。比起后悔痛哭,这种情绪失控的场面看着更让人心酸。一边在留恋人世,舍不得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一边又不得不接受这个无法改变的现实,终归要跟他们说一声再见。这种情景下当事人的内心是极度崩溃的,之前幸存的一丁点希望此时完全破灭,无法接受又不得不接受,这种矛盾的心理就会导致情绪上时而平静时而失控。
四、不思悔改,心结难解。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分,依旧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过错,仍然在抱怨他人的不对、命运的不公。他们没办法坦然面对死亡,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甚至会把自己犯错的原因归在他人的身上,不能正视自己的过错。
总结: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犯下的过错承担后果,一时的冲动带给我们将是无尽的悔恨,不仅悔了我们自己的前途,也让身边的家人受到了牵连。冲动和暴力并不是解决问题的 ***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正确的 *** 应该是寻求法律的保护,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普法、学法、懂法、用法也势在必行,只有全民都普及了法律,能意识到法律的威严和神圣,我们社会才能和谐,我们的家人才能不会遭到无端伤害。
胜诉后对方不履行,这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据统计,法院判决后自动履行的不到40%,也就是说,多数胜诉方需要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前边有两个朋友的回答说了,需要一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实际上这个说法是有问题的。
《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因此,强制执行的时间,应当是判决生效后两年内。
以下是一些强制执行方面的小知识。
1、强制执行的期限。
当事人应当在法院判决后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过了这个期限,当事人仍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如果被执行人就两年的强制执行期限进行抗辩,执行局审查属实的,会裁定不予执行。
2、什么是判决生效。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依据生效的判决裁定。
一审判决,宣判后送达十五日内不上诉即生效。一审裁定,宣判后送达十日内即生效。二审判决,宣判后送达即生效。注意,有很多被告玩失踪的案件是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是两个月。
3、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
原告身份证、申请强制执行依据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原件、判决裁定生效证明(原审法官开具)、被执行人资料,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 号码等。
更好是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4、由哪里执行。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强制执行,由一审法院执行局,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局执行。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
以上回答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执行司法三个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执行司法三个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评论
一生嚣张
回复前是什么状态呢?死刑犯在最后24小时的生活中,心理压力是超级巨大的。曾经有一名女死刑犯,送到看守所时头发仍是乌黑的,但到了执刑那晚头发一夜全白了。死刑也叫“生命刑”,是我国仍在使用的极刑,它被用来惩治那
谁纵我一世猖狂
回复的吗?他们在“上路”之前都是怎么样的一种状态?下面先来揭秘死刑是如何执行的:目前,死刑的行刑方式分为两种,分别是枪决和注射死刑,除了这两种或许还存在其他行刑方式,不过都需要经过严格审批。下面来说说枪决的执行过程:1.枪决当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刑后
原来无话可说
回复注射死刑的成本比枪决要高很多,所以有关部门更青睐于哪一种,自然也可以分辨出来了。二、生命只有一次,不会再次轮回,死刑犯们显然清晰地意识到了这一点,那么这些死刑犯在行刑前
人生不过梦一场
回复行刑的消息时,都会像他问同一个问题。可即便是阅历再丰富的人,在被问到这个问题时也无从回答,只能遗憾地告诉他们:不知道…我没见过死刑犯,顶多就是在电视里看过记录片,可能是剪辑的效果吧,那些人看起来好像都很平静,就像潜心在监狱里改造悔过的一样,殊不知很快他们